相关文章
友情链接

男子因摩托车险摔倒 为泄愤放油点火引发火灾获刑

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陈立烽 因裤脚被摩托车的脚刹勾住差点摔倒,为了泄愤竟然放油引燃,不料引发火灾。日前,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,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。

2015年3月18日2时许,陈某某酒后回到漳平市其租住处一楼楼道时,被停放在此的一部摩托车的脚刹勾了裤脚差点摔倒,陈某某很生气,将此部摩托车车头锁扭坏,拖到大门外。此时陈某某仍不解恨,又将该摩托车汽油管拔掉,汽油流到地上,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流到地上的汽油,不料引发火灾,并造成停放在大门外的五辆摩托车全部烧毁,另外两辆摩托车部分配件烧毁,房子一楼不锈钢大门和阁楼房间防盗门受热变形不能使用,房子大门上方的下水管道被烧毁,房子的水泥漆墙面被熏黑。后大火被附近赶来的群众扑灭,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更重的财产损失。经漳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,被全部烧毁和部分被损毁的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38529元。